你所不知道的創業陷阱 - 合夥生意如何自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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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創業陷阱 - 合夥生意如何自保篇

已更新:2019年8月30日



許多人在事業的草創期,無論是資源應用考量或資金需求,常會選擇找一些親朋好友合資。


當公司營運順風順水,盆滿缽盈的情況下,多半股東不但不會有意見,還會對妳這隻金雞母畢恭畢敬,皆大歡喜。


然而,經營是一門易懂難精的學問,生意做不起來卻是非戰之罪,多數股東間的爭端和反目,往往都是從「不賺錢」開始。


從投入創業產業以來,掌門人處理過的兄弟鬩牆、父子反目、同室操戈的案子實在不在少數,而受鄉土劇荒謬的劇情誤導的更是不在話下!


下面掌門人將以「TOP 5 合夥起屁臉 狀況排行榜」,分別做案例解析,讓你在遇到以下狀況時知道該如何理直氣壯地”ㄉㄧㄤ“你的合夥人,並”ㄉㄧㄤ“得鏗鏘有力!(做生意,以和為貴,以上言論僅供自爽)


No. 5 錢燒光了,拿錢出來!

在公司無借貸,無賒帳,無拖欠員工薪資的情況下,你有權利說NO。 要求股東「按持股比例增資」聽起來是合乎情理,但無論是經營人錯估預算或是營業狀況不如預期,你都有權利「停損」,所謂的「按比例增資」並不是你的義務。


再者,負責人本身就具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若因經營上未審慎評估造成的誤判、裁量權的濫用或是忽略了以公司最佳利益行事之原則,而造成公司的營運損害,就公司法第23條1 項,是須負損害賠償之責任的。


No. 4 我又沒有領薪水! 許多創業團隊在成立的初期,常會為了節省成本,經營人抱著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 支領著與工作內仍顯不相當的微薄薪資,甚至是不支薪


站在主要經營者的角度看似慷慨激昂,為成就大事自我犧牲!

無奈生意場上諸多事件是無法預測的,如果營運狀況不佳,與次要經營人或是投資人又產生歧見時,經營人心裡總不免因為「我又沒領薪水!(或是我才領多少薪水?)」而感到憋屈,久而久之心生嫌隙在所難免,這樣的合作關係又怎麼會長久?


再者,未來如果事業穩定成長,要娉用專業經理人來接手「原本不用人事成本」的工作時,不是又會落入是否該增加人事成本的兩難?其實不是增加了成本,而是因為你所謂的“自我犧牲”造成公司錯估了人事預算

No. 3 怎麼可能沒賺錢?錢花去哪了?

的確,對經營者來說面對投資人最直接的責任就是賺錢。如果無法執行「管錢不管帳,管帳不管錢」的人事安排,那務必請一位專業的會計師或是記帳士代勞,並要求委任的記帳單位要能夠出財務報表(坊間許多老牌的記帳士每月收你個$2,000,其實只是幫你申報,壓根沒有幫你”作帳“)。


不少民間企業會因為避稅或無設置專業財會人員(校長兼撞鐘、老闆娘兼財務),而做出所謂的「內外帳」。


兩套帳不但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除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外,更是在與股東解釋盈虧時站不住腳


凡是對經營狀況或是盈餘分配上有意見的任何一位股東都可以一項帳務登載不實就讓負責人、經手會計者吃不完兜著走,甚至吃上官司。


因此,合夥生意在帳務得處理上更是需要清楚,企業主才得以明哲保身。


No. 2 我覺得XXOO、我覺得OOXX

「我覺得價格訂太低了」「我覺得要多做點宣傳」「我覺得你可以利用假日去參展呀」

在台灣上至上市櫃公司,下至手搖飲加盟店都有著「經營權與所有權無法分離」的問題!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道理大家都懂,既然決定僅出資不經營,那麼不論結果好壞就是得相信當初自己選擇的這位主事的股東,再不然你就捲起袖子自己跳下去做!


今天不管你是幕後的大金主、老闆的細姨、總經理的乳娘,只要不是扛業績、扛風險、受幹譙和負責賺錢來給大家花的那位,那麼就少在那邊雞毛當令箭,「我覺得你可以閉嘴!」


否則外行看熱鬧式的建議只是對實際經營者的不尊重罷了!

No 1 老子不玩了!我要退股!

「退股」一詞不知道是打從何時?從何而來的?試問你今天如果在股價$117時買了鴻海的股票,是否可以在現今$78,股價打68折後跟我郭爸爸以「都怪你要從政,沒有把公司治理好」的理由「退股」?並將原本投資的本錢拿回來?


親!股份這種東西是沒有所謂的七天鑑賞期好嗎?只有所謂的轉讓!而轉讓的代價則是「談來的」。


這意味著,即便你發現是上了賊船,那麼你也要和顏悅色、好聲好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求”船長開回岸邊,放你下船!


咱大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規範公司的負責人有義務收你的持股,只有在「你想要賣且他願意買」的情況下,你才有機會“脫身”!


所以,下回在公司鬧到劍拔弩張,你準備翻臉翻桌喊不玩之前,請先回顧一下你今天看到的這篇文章,深呼吸完後並面帶微笑的和對方說「親!瞧你不開心的!好啦!不然我投降輸一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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